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衡量标准与科学内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衡量标准与科学内涵
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到了决胜阶段①,“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就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从温饱到总体小康,从“三步走”到“新三步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中共十二大到十八大,不断提出、更新和扩展全面小康的标准和评价方法,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是伴随着实践不断深化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新理念,清晰地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这个蓝图告诉我们,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综合体系,不仅要强调经济因素,也包括社会转型、民主进程、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是一个综合、广泛、系统的范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小康社会”首先是一个经济概念,但也指在生活比较富足的同时,法令严明、安定和谐的一种社会状态,是次于“大同社会”的一种理想社会模式。小康社会的内涵具有动态性,经过了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接力推进,从小康概念的提出到总体小康的实现,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阶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是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统领。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实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对小康社会内涵的认识逐步深化。改革开放之后,在谋划和构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蓝图时,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小康”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通过对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学习和观察,开始思考和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问题。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用“小康”来描述中国的现代化:“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纪末,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即使达到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水平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②这是根据我国当时的发展水平和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得出来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对中国当时的国情及当时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出的务实的阶段性发展目标。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将小康目标确立为今后2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这标志着小康社会理论探索的正式起航。这里的“小康”,按照邓小平的设想,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的阶段。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在邓小平的“小康”思想基础之上,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战略。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这一战略被表述为: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实现温饱;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再翻一番,达到小康;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邓小平把“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称为“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步称为“小康水平”。1990年,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对小康目标做了更详尽的阐述:“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生活资料更加丰裕,消费结构趋于合理,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③按照“三步走”战略,1988年提前实现了第一步目标。在此基础上,1997年,党的十五大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提出面向21世纪前50年的“新三步走”战略,即:第一步,在第一个10年,全面建设小康;第二步,在第二个10年,达到富裕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05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并且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三位一体”格局,小康概念内涵不断丰富。实现前两步意味着我们进入小康社会,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从1989年到2002年是实现总体小康、迈向全面小康的时期,这一时期经济建设成就巨大。2000年我国宣布如期实现“总体小康”,但是这种小康还只是一个低标准、偏重物质消费、发展不平衡不全面的小康。“小康社会”所指的不仅只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有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在建设小康的过程中已经暴露出增长方式粗放、区域发展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鉴于此,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现在我们总体上达到了小康的水平,但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提出新的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比小康生活,小康社会更加全面,内涵更丰富。要在本世纪初始的20年,集中力量,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并形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新“三步走”构想,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本世纪末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自此之后,一个以低水平的“总体小康”为基础制定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发展规划破茧而出,中国进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2007年,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发展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范畴,要求全党带领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指出,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全面小康,同时也是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与人的幸福指数共同提高的全面小康,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导向,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多领域协同发展、不分地域、不让一个人掉队、惠及13亿中国人的全面小康。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整合,提出“四个全面”这一新的重大战略思想。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科学、辩证地对“四个全面”进行了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是党对小康社会内涵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目标的坚持、充实和完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战略性、指导性,正在指引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一步步地接近“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经过理论和实践的一次次充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较之过往的小康标准,一是水平更高,要从一个国际上中等偏下收入的国家向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迈进;二是范围更全,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个方面。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赋予“小康”更高的标准、更丰富的内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向广大人民群众描绘了一幅更加美好、幸福、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图景。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总结的集中体现,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引领性的特征。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小康”理想,小康社会的理论内涵经历了从“总体”到“全面”、从“三位一体”到“五位一体”、从“建设”到“建成”的发展。经过30多年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其内涵已逐渐清晰。“小康社会”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还是一个社会范畴。它不仅包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民物质生活达到某种程度,还包括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等。小康社会,是指整个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的整体发展状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新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不能仅仅简化成有限指标一直以来,很多国家的发展战略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强调工业化发展程度,这是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线性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使得一些新兴发展国家在短时间内经济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它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资源过度消耗、贫富差距过大、生态严重破坏等等。从上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开始反思这种发展模式,以应对这种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带来的严重后果。各国都认识到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等于发展,物质富裕不等于幸福。社会发展应该是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方面相互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同时也是最难做到的是“全面”。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达到了全面小康标准,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这就算不上真正达到了全面建成小康的标准。④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我国对小康的认识越来越全面。全面小康,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有如下几个标准:第一,经济建设方面,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并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具有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第二,社会建设方面,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极其重要的内容。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解决好群众最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们有更多的获得感。第三,政治建设方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四,文化建设方面,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使得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发展文化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建设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这五条标准是一个整体性的标准,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任何一条达不到,都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准和评价方法的时候,要充分体现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自从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小康社会”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但大部分集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近年来,为了评价我国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就,测算与全面建成小康的距离,一些研究机构提出了全面小康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衡量,能使人直观看到全面小康建设进展情况。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建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该方案中的指标体系是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指标组成。⑤根据2011年12月2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2011)》,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顺利,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0.1%,比2000年提高了20.5%,平均每年提高2.05%。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加速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亦正在加快向前迈进。经济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2月29日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5年GDP总额初步核算为67.67万亿人民币,比上年增长6.9%。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9.0%、40.5%、50.5%,第三产业首次突破50%。人均GDP为49351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1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76978元/人,比上年提高6.6%;年末国家外汇储备33304亿美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社会保障力度大幅度增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的社会保障建设取得新进展,参加各种社会保险人数增加,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教育科技和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全年高校招生人数、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继续增加;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220亿元,比上年增长9.2%,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0%;卫生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改善;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从以上相关标准来看,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取得了决定性成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6大方面23项指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治、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都有较大提高。除了国家统计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它是由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结构、科技文化、民主法制和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28项指标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及一些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进行了思考和研究。通过前文梳理全面小康目标的提出过程不难看出,全面小康是一个定量与定性兼备的目标,内涵十分丰富。进入新世纪,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可见,全面小康实质是我国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涵盖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在五个方面中,有些可以量化,...
关于试行开展2020年度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第559号)
关于试行开展2020年度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第559号)
关于试行开展2020年度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第559号)晋建市函〔2020〕559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试行开展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以外,已在我省办理入晋信息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参加此次信用评价:1.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2.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相关设计资质的企业;3.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二、评价方式(一)企业信息录入1.登录“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官网(http://zjt.shanxi.gov.cn/SXJGPublic),点击“智慧建筑企业版”,下载(企业版)安装包、MySQL数据库和(企业版)安装指南。2.参照安装指南步骤进行数据库配置,完成“智慧建筑企业版”安装和新用户注册。3.启动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端,各参评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填报企业、人员、业绩、财务、优良信用等信息,同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无需重复录入相关信息)。4.企业对填报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填写《信息填报承诺书》(附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承诺书扫描件,点击上报。(二)企业信息审核参评企业将人员、业绩承揽合同、优良信用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信息填报承诺书》报我厅进行原件审核,信息一致的予以审核确认,信息不一致的予以退回。(三)不良信息报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处罚、通报等不良信用信息,并在智慧建筑平台管理端填报。(四)企业信息评审1.参评企业人员、业绩、财务和优良信用等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在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端“信用评价模块”填报年度信用评价,并上报省厅。2.省厅对企业报送的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企业重新上报,报送流程不变。3.终审确认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形成审查意见并通过智慧建筑平台向相关企业反馈。4.企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补正,省住建厅对补正资料再次评审,形成最终评审意见予以公告。三、时间安排1.准备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参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录入智慧建筑平台,填写信用评价申请表,并报送我厅。2.评审阶段(2020年7月20日前):省厅完成人员、业绩、财务、优良信用等信息的原件审核及年度信用评价申请表的审核及评审工作,形成审查意见通过智慧建筑平台向企业反馈。3.补正阶段(2020年8月10日前):参评企业根据评审意见提交补正材料。4.结论公布(2020年8月31日前):省厅对企业补正材料再次评审,形成最终结果通过智慧建筑平台予以发布。四、注意事项1.省外入晋企业若可提供本年度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不再报送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仅需报送业绩及优良信用信息。2.对不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关资质的设计企业和不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资质的监理企业,暂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3.参评企业须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完成信用评价材料审核后,省厅将对企业报送信息进行抽查,主要对企业申报人员是否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是否存在挂证等行为进行核验,经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行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评为D级。4.此次信用评价结果暂不在招投标环节应用。鼓励各级主管部门在工程担保、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环节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勘察设计行业联系人:马敏潇联系方式:0351-3580156工程监理行业联系人:郝胜利联系方式:0351-3580010附件:信息填报承诺书.doc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7日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晋供经函〔2020〕40号各市供销社、省社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省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系统2020年度消费扶贫工作,省社制定了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4月9日        附件 省供销社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计划一、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系统内有条件的超市、零售企业等要在所属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柜),集中销售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专设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展区,宣传和推广贫困地区产品。系统内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要与贫困地区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加快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2020年,全系统在商超、市场等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专柜或专区达到90个以上。二、多渠道展示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模式,借助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省社“农芯乐”、市县供销社以及社会电商平台、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开展主题销售、巡回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积极组织贫困地区相关企业参加总社海南“冬交会”等系统内展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带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2020年组织参加展销活动5场以上。三、积极开展“四进”对接承销各级供销社机关、社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购买贫困地区产品,与贫困地区开展供需合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食堂、餐厅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各级供销社工会、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四、加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系统电商公司要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带动贫困县农村电商加快发展。要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升级改造,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服务能力,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五、配合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各级供销社要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要求,充分发挥经营优势,协助扶贫部门做好货源组织、宣传培训和扶贫属性追溯等工作;为供应商提供仓储物流、电商运营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追溯工作。36个国家级贫困县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作为,积极推荐有实力、有诚信的社属或领办的农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农副产品供应,入驻“扶贫832”平台;配合扶贫部门编制《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贫困地区特点和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争取入驻“扶贫832”平台。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社、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专门机构,专人专班负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优势,强化沟通对接,加强业务指导,推动解决问题。(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社、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消费扶贫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社,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利用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西打造十大产业集群促乡村振兴
山西打造十大产业集群促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促进我省乡村振兴,山西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依托杂粮、畜禽、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三大省级战略为依托,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打造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品、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医药品十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山西实施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文旅融合的新载体。《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培育引进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重点骨干企业200个以上,打造一批知名产品品牌。  酿品产业集群  酿品产业集群以高粱、黍米、葡萄、山楂等杂粮和水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白酒、黄酒、红酒、果酒、食醋,在吕梁平川地区主要布局白酒,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白酒、红酒、食醋,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黄酒、果酒,在晋东南地区主要布局果酒,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红酒。  引导酿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开发保健型、饮料型、调配型、高端收藏型等特色产品。打造“山西清香白酒”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山西陈醋”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塑造“代县黄酒”区域公用品牌。  饮品产业集群  饮品产业集群以连翘、沙棘、苹果、梨等中药材和水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药茶、果汁,在太行山、太岳山地区主要布局连翘叶茶、桑叶茶、梨汁,在晋南边山丘陵地区主要布局槐米茶、苹果汁、梨汁,在吕梁山地区主要布局沙棘叶茶、枣叶茶、沙棘汁,在管涔山周边地区主要布局毛建草茶、沙棘汁。  打造山西药茶区域公用品牌母子联动体系,鼓励药茶生产市县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做大做强连翘叶茶、沙棘叶茶等药茶子品牌。努力提升省内知名果汁品牌市场占有率。建立健全山西药茶经纪人队伍,实施线上线下全面推进的营销战略。  乳品产业集群  乳品产业集群以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为依托,结合藜麦、红枣、海红果等特色杂粮和鲜干果资源优势,重点打造巴氏消毒奶、UHT奶、奶粉和特种口味酸奶。  打造我省乳品自主知名品牌。支持低温乳制品冷链建设,发展智慧物流配送。鼓励乳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融合,促进乳制品流通便捷化。  主食糕品产业集群  主食糕品产业集群以小麦、小米、荞麦等主粮和杂粮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传统主食、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杂粮食品,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烘焙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传统主食,在晋北及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杂粮食品。  做强我省“老字号”主食糕品品牌,提升骨干企业品牌创新能力,推动“山西小米”“运城面粉”等区域公用品牌向深加工主食糕品延伸。  肉制品产业集群  肉制品产业集群以猪肉、鸡肉、牛肉、羊肉等畜禽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分割肉、熟肉、膳食产品、快餐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和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羊肉、牛肉深加工产品,在晋中及晋西地区主要布局牛肉、猪肉、鸡肉深加工产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猪肉、鸡肉深加工产品。  打造“平遥牛肉”“上党驴肉”“雁北羊肉”等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屠宰加工骨干企业创建一批肉制品自主知名品牌。加强大同肉类出口平台建设,培育引进全国一流企业入驻平台开展肉类进出口贸易,提升我省肉制品品牌的国内外市场影响力。  果品产业集群  果品产业集群以苹果、梨、红枣、核桃等鲜干果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休闲干果、罐装水果、果脯蜜饯,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杏深加工产品,在晋中及晋南地区主要布局苹果、梨、葡萄、桃、樱桃、山楂、石榴深加工产品,在东西两山地区主要布局红枣、核桃、苹果、梨深加工产品。  打造“运城苹果”“吉县苹果”“隰县玉露香梨”“绛县大樱桃”“祁县酥梨”等区域公用品牌,以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为平台,扩大果业对外开放,推进果品转型升级,提升山西果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功能食品产业集群  功能食品产业集群以杂粮、鲜干果、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功能性油脂、功能性杂粮、功能性林果,在晋西北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油脂,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杂粮,在晋东南地区主要布局富含矿素食品,在晋西地区主要布局功能性林果。  打造“山西功能食品”区域公用品牌,设计推广 “山西功能食品”LOGO,强化版权保护,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进品牌营销。  保健食品产业集群  保健食品产业集群以中药材、新食品原料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在吕梁平川及晋中地区主要布局酒醋类保健食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灵芝、翅果、地黄、远志、连翘、蜂蜜深加工保健食品,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沙棘、亚麻籽、苦荞、黄芪深加工保健食品。  鼓励保健食品“老字号”企业以传统中医药配方为基础,打造一批自主知名品牌,对传统养生古方进行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传统保健食品。  化妆品产业集群  化妆品产业集群以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栿型胶原蛋白、中草药化妆品,在晋中地区主要布局栿型胶原蛋白、中草药化妆品,在晋南地区主要布局植物萃取、盐湖黑泥深加工化妆品,在晋北地区主要布局黄芪、黄粉虫深加工化妆品。  鼓励化妆品企业创建一批自主知名品牌。推动化妆品产业“互联网+”发展,实现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的一体化经营。支持企业将产品专利转化为产品标准,提升我省在化妆品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中医药品产业集群  中医药品产业集群以连翘、柴胡、潞党参等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依托,重点打造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在太行山地区主要布局潞党参、连翘、苦参深加工药品,在太岳山地区主要布局连翘、柴胡、板蓝根深加工药品,在恒山地区主要布局黄芪深加工药品,在晋南边山丘陵地区主要布局黄芩、远志深加工药品,在管涔山地区主要布局小秦艽、防风、毛建草深加工药品。  打造中医药品 “老字号”品牌,提升骨干企业品牌创新能力。推动山西省中药材大数据系统建设,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形成立足山西、辐射全国的标准化的中医药仓储物流网络体系。
山西省统计局发布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情况
山西省统计局发布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情况
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84.0亿元,比上年下降13.1%。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98.6亿元,比上年下降2.6%;集体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6.8亿元,下降42.6%;私人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85.2亿元,下降23.8%;港澳台商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7亿元,下降6.6%;外商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8.4亿元,下降10.2%;其他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1.4亿元,下降8.8%。    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726.3亿元,比上年增长0.3%;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378.1亿元,下降3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79.6亿元,增长59.5%。   分五大行业看,能源工业实现利润总额885.5亿元,比上年下降6.8%;材料与化学工业实现利润总额160.1亿元,下降38.0 %;消费品工业实现利润总额73.8亿元,增长15.3%;装备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74.1亿元,下降22.3%;其他工业亏损9.6亿元,比上年增亏5.1亿元。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123.5亿元,比上年增长4.4%;发生营业成本17142.5亿元,增长6.7%。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1.15元,比上年增加1.69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11.90元,减少0.01元。  201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41434.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7%;负债合计29550.5亿元,增长5.6%;所有者权益合计11884.0亿元,增长9.4%;资产负债率为71.3%,比上年末降低0.7个百分点。    201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513.9亿元,比上年末下降0.3%;产成品存货821.5亿元,增长5.2%。    201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3.4元,比上年末减少0.7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15.7万元,增加9.0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6.7天,减少0.5天;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5.2天,减少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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